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文件

  • 2010年09月0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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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武进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人事部门注册、现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符合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三、四级;副高级岗位(高级讲师)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讲师)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助理讲师)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

(三)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我校管理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目前实际,均设置为科员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指具有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及以下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3个技术工岗位等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学校岗位总量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现行我校编制总量为130人。

(二)岗位类别比例

学校岗位设置将优先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学校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5%,即110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5%,即7人,专业技术岗位总比为90%,共117人;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即12人;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即1人。

(三)岗位等级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确定以下结构比例标准。学校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 34%36%30%;分别为404235人。

2)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分别为81616人;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分别为131713人;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分别为1817人。

2.管理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各级岗位职员数量,按照上级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我校暂设科员岗位共12人,其中校级领导岗位7人,内设机构岗位5人,内设机构名称为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培训处和总务处。

3.工勤技能岗位

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为以下标准。学校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三级、四级、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学校暂设工勤技能岗位1 人。(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6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4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经学校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审核后,递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另附)。

(三)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六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校级领导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学校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由学校聘任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程序与管理

(一)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二)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成立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和工作小组,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另附〉。

2.学校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学校根据上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制等事项。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另附)。

3、学校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学校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并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和岗位说明书应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和工作小组讨论,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4.学校制定岗位聘任条例。学校依据岗位设置方案和学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对照上级有关规定,拟定有关岗位聘任条件和相关的评聘细则,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和工作小组审核,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5、组织实施。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主要经过个人申报、学校审定、领导和工作小组票决、校内公示、上报审批、单位聘用几个基本程序。单位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报教育、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及认定。

(三)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和兑现岗位工资的依据。

(四)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核准。

六、岗位聘用与管理

(一)学校按照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意见,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对照岗位聘用条例,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将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实际聘用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二)学校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由学校组织评审,拟聘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聘用。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教通过并批准《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和相关的评聘细则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一线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区有关文件和和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将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五)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坚决制止在有合格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岗位设置工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安排,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学校领导班子应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学校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四)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实施意见由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0108

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一、岗位聘用流程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定文本材料。

2、召开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学校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和评分细则。

3、申报程序:个人申报——自评并提供佐证材料——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作小组审定——工作小组与领导小组票决——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教师岗位分为三级、四级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分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分为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分为十一级、十二级,员级教师岗位(中学三级、未评职称者)为十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各类人员申报各级别岗位需按学校规定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进行申报。

3、申报同级岗位者按评定分数从高到低聘用,申报级别未被聘用人员进入下一级岗位竞聘。

4、在同类别岗位中,当高一级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时,不满学校规定职龄年限的低一级岗位教职工,可申报上一级岗位,并按评定分数从高到低聘用,比如:五级岗位出现1名空缺名额,六级岗位人员可申报竞聘。

5、职龄计算公式:20108月-****8月,以 8 31 为期限,足额计算。比如:某职称取得时间是20058月,职龄为20108月-20058月,共5年;如果某职称取得时间是20059月,职龄则为4年。

                                                                        20108

高级讲师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职务9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6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职务8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职务3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2)任教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教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或开设校级公开课5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一次。

4)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教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7.专业发展要求

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学科带头人,经考核合格,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高级讲师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或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2年以上,或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任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6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8年以上。    

2)任教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教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或开设校级公开课5次,并获得好评。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教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312条中的一条。

1)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在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中有1篇以上论文获得一、二等奖。

2)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或其他专著,本人参编1.5万字以上。

3)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6.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讲师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讲师)6年或九级岗位4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3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4年以上。    

2)从教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一线任教一门学科。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或开设校级公开课4次,并获得好评。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3条中的一条。

1)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中有2篇以上论文获奖。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或其他专著,本人参编1万字以上。

4)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6.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讲师二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讲师)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2)从教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一线任教一门学科。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区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或开设校级公开课3次,并获得好评。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3条中的一条。

1)在区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中有1篇以上论文获奖。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或其他专著,本人参编1万字以上。

4)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6.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助理讲师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2年以上,或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好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一线任教一门学科。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从教以来,开设校级公开课不少于2次,或区级公开课1次,并获得好评。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区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在区级以上论文竞赛中有1篇以上论文获奖。

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分细则

满分

审核

审核

部门

政治思想

12

1、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2

近三年,出现教育教学事故者此项不得分。

教务处

专业部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情况

2

每年考核“合格”得1分,获得过“优秀”得1分。

行政办

3、近三年,学校各类人员工作考核情况

8

90分以上得8分,80分以上得6分,70以上得3分,70分以下得1分(注:分数为三年平均分)。

教务处、行政办、总务处

学历资历

35

4、职称、职龄、学历情况

35

达到学校规定的各级职龄年限后,每增加一年得5分;获得硕士学位者得5分,获得博士学位得10分。

行政办

教育

工作

18

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情况

10

担任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得2分,担任班主任每年得1.5分,担任函授班主任和其他职务每年得0.5分。

学生处、教务处、专业部

6、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情况

2

市级以上奖项一次得1分,区级以上奖项一次得0.5分。

7、任现职以来,本人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情况(包括综合荣誉和单项荣誉)

6

省级以上综合荣誉得6分,市级综合荣誉得4分,区级综合荣誉得2分;单项荣誉分数相应减半,按次数累计算分,最高不超过6分。

行政办

教学

工作

18

8、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学科素养优良,教学态度认真,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工作

4

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得2分,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得1.5分,区级骨干教师得1分,取得教学上的其他称号得0.5分;任现职以来,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者得2分,未进行学科循环教学者得1分,不上课者不得分。

教务处

专业部

9、任现职以来,工作量情况

10

得分=工作量系数×10

教职工工作系数由学校按照历年工作情况核定。

行政办

10、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情况

4

教学研究课、学科讲座、教学优质课,区级每次得1分,市级每次得2分;教学获奖,区级二等奖得1分,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得2分,市级一等奖得3分,省级奖项得4分。

 

教务处

专业部

12

12任现职以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

4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校本培训并认真完成任务者得2分;按照市课改文件精神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模式改革实践,课改课占10%以上比例者得1分;参与省市课改实验点、省市示范专业建设者得1分。

教务处

专业部

13、任现职以来课题研究情况

4

市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者得4分,一般参与者得2分;区级课题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者得3分,一般参与者得1分;校级课题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者得1分。

教务处

14、任教以来,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参编教材、学术专著,发表论文情况

4

发表论文:核心刊物每篇得4分,市级以上刊物每一篇得2分;获奖: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每篇得1分,不重复得分;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承担四分之一以上),参编教材、教学资料等(字数2万字以上)得4分,不足按比例相应扣分。

专业发展

5

15、按规定参加各类培训、到企业实践,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

已获得证书专业教师得1分,文化课教师得2分;近三年,专业教师按规定参加顶岗实践得2分,文化课教师按规定培训与实践得1分。

教务处

专业部

16、任现职以来,认真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2

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得1分。

 

100

备注:每栏目得分最高不超过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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