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学校决定采购一批笔记本电脑供教师教学使用。
工作电脑配备方案如下:
电脑品牌:thinkpad L430(附具体配置)
1.数量:156台
2.产权归属:笔记本电脑由学校统一购买,教师借用,购买电脑纳入学校公共财产统一管理。学校需要时,可以无条件调用教师借用的笔记本电脑。
3.借用人员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上课教师、聘用制上课教师及长期借用的上课教师。以上人员每人可借用一台电脑,如之前已配过台式机的教师需先归还台式机后再借用笔记本。在编在岗后勤职工和不上课的教辅人员,可一次性补贴2500元,享受补贴的人员,今后即使上课也不可再借用电脑,在编在岗的上课教师及聘用制上课教师即使不借用,均不再享受补贴。
4.借用时限:在编在岗教师可长期借用,聘用制上课教师如需借用,借用期为一年,并需交押金2000元。如一年后仍在学校上课,可办理续借手续,如离开学校,需归还借用电脑,经有关部门检查电脑完好后,退还押金。在编在岗教师若因退休、工作调动及其他情况离开学校,所借用电脑需完好归还学校。
5.保养维修: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期间笔记本电脑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电脑有两年免费保修;如遗失,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
2014年1月